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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南京医改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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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前夕,在医疗改革领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的古都南京,再次传来消息,成为全国人民关注的焦点。据悉,继2006年南京在全市范围内大规模推广药房托管政策以来,南京在2007年又将陆续实行居民治疗单病种限价、社区医院售药零差价、全民医保三大政策,以化解百姓看病贵的难题。

    医改三大新政

    居民看病有限价

    从2007年3月1日起,南京市针对比较常见的28个单病种实行看病有最高“封顶价”政策。据悉,南京此次推出的看病限价收费的试点医院一共有35家,不少医院已经出台了单病种限价的明细。

    据了解,南京市出台的这项政策实行江苏省、南京市联动的方法,南京市所有非赢利性的二级以上医院都必须推行。当然,这次的单病种对医院而言是可选的,即医院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具体的一些病种进行限价,目前还没有要求对所有医院实行一刀切。

    虽然这项政策目前处于试行阶段,限价的病种不是太多,但是已经发挥了作用。据报道,在政策生效的首日,已经有2位患有先天性单纯性房间隔缺损和青光眼的患者与医院签订了“单病种限价诊疗协议书”,目前正在治疗阶段。

    试点社区医院售药零差价

    2007年,南京市在医疗领域推行的第二招就是在南京秦淮区的5个社区服务中心和4个社区服务站实行售药零差价的政策,其核心思想就是上述医疗机构所经营的247种常用药全部按照药品进价零差价率销售,政府财政对社区服务站和服务中心进行全额拨款,社区医生工资完全来于国家财政,真正实现收支两条线:“医院所有收入全部上缴国库,支出全部经政府审核后下发”。

    据悉,虽然该项政策目前仅在秦淮区得到试点,但是南京市政府很有可能在2007年内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开来。相信该政策的出台,将会给习惯于到医院看病的百姓带来更多的实惠。

    酝酿推行全民医保

    除了有上述两个大动作外,南京市目前正在酝酿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全民医保政策。

    全民医保虽然需要政府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还在酝酿阶段,但是南京市已经有所行动。据统计,南京市目前有2.24万人在领失业保险金,但是这部分人中的绝大多数都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医保关系已经中断。从4月1日起,这部分在领失业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将可获参保费用全额补贴。

    而作为更高阶段的全民医保,南京市许仲梓市长表示,“全民享有医保迫在眉睫,而这一目标必须由政府牵头,联合多家职能部门,例如劳动部门等,共同将这项政策落实到位”。“在建立全民享有医保的同时,更应加强惠民医院服务网络的构建。” 许仲梓介绍。

    新政的影响与应对

    应该讲,南京市在2007已经推行和拟推行的三大政策都是符合老百姓利益的,相信将会对居民的生活将产生极大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南京市此次推出的三大政策极有可能对全国范围的医改政策产生影响,如在更大的范围内被效仿,将对广大医药企业产生颠覆性的冲击。

    零售终端:社区医院可能成为主流

    目前,我国居民普遍习惯到位于市区的大医院或者专业医院去看病,社区医院和卫生服务中心在医药销售终端所占的比重并不大。但是,如果能有效降低居民的医疗成本,再加上政策上给予引导,社区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极有可能在我国医药零售终端市场上升到主流地位。

    众所周知,居民的医疗成本属于综合性构成,药品支出费用在医疗总成本大概占到40%—50%左右,在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并不很充裕的境况下,单纯的降低药价并不能很好的达到降低居民医疗总成本的目的。而在南京这次的新政中,对常见的病种实行灵活的最高限价制度,就是既照顾了医院的实际能力,也有助于百姓医疗总费用得到控制。另一方面,南京在社区医院和卫生服务中心试行售药零差价的“收支两条线”制度,再配合去年实行的药房托管政策和惠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这不但把社区卫生服务力量放到了可与大医院竞争的同一起跑线上,而且也使社区医院在经营上没有后顾之忧,在价格上更是比大医院、零售药店、私人诊所等具有优势,有助于引导患者到社区医院就诊。更重要的是,从两会会场上传来消息,我国最早将在2010年实现全民医保,而南京的全民医保有可能走在全国前列并在2007年得到实行。全民医保政策为广大低收入人群的医疗保障提供了希望,但是如果有指定医疗机构等政策性限制,比如必须到指定的惠民医疗网点就诊,则普通的零售药店或私人诊所受到的冲击就更加不可估量。

    药品批发:有助于提高行业聚集度

    目前,我国医药流通体制以分销商与批发商相结合、政府有限干预为主要特色。但是,随着医改新政策的不断推行,整个医药行业已经出现了流通渠道不断扁平化、政府成为药品最大买家的趋势。南京实现社区医院售药零差价与收支两条线并行管理,其发展的趋势就是政府主导药品采购、指定大医药流通企业提供药品集中配送业务,此举必然会导致医药行业聚集度的提高和大医药批发商向医药物流企业转型。

    政府作为行政管理机关,无法直接参与下属社区医院和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采购与配送业务,但是为了保证居民的用药需求,只能实施“委托经营”业务,即委托当地的两至三家大医药批发企业,比如南京医药、九州通等通过竞标获得所辖社区医院的药品采购与配送业务。这对众多中小医药批发企业而言,不是好消息;对有实力的区域龙头医药批发企业而言,物流服务能力就成为关键。

    据悉,北京实施药品“统一配送”政策以来,一共只有7家大医药批发企业获得了药品配送资格,而且最终只有2家企业被选中成为药品配送服务商,其他所有医药企业自动丧失了原所服务的医疗经营机构的药品销售市场,受伤颇深。南京由政府承担社区医院和卫生服务中心的全部支出,“委托经营”是绕不过去的坎,具有物流服务优势的区域医药龙头企业占尽优势。

    药品生产:规范经营是关键

    目前,我国的医药生产企业要想将药品品种成功打入零售药店、私人诊所、医院等终端市场,必须采取各种手段与上述医药经营机构搞好关系,才有可能将药品推向市场。而且,目前的中国医药流通体制并不完善,药品经销市场很混乱,除了少数具有品牌优势的医药生产企业经营尚可外,众多中小生产企业的生存状态并不好,而且也存在着生产经营不规范的现象。而近年来,政府部门关注的重点正是药品生产与经营流通的规范,目的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随着政府对药品流通体制管理深入和间接参与药品“经销”业务,必然会青睐品牌企业生产的常用药,对小厂家所生产药品的质量要求会很严;另一方面,我国药品集中降价的政策必然会持续进行,只不过成本核算的方法将更加科学合理。作为药品生产企业,厂家需做好三大应对之道:首先,要提前未雨绸缪,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大的医药批发流通企业达成协议与共识,争取药品能进入政府采购的目录;其次,我国医药生产业的同质化竞争相当严重,仿制药太多,医药生产企业需要加大对新药研发力量的投入和知识产权的申请;最后,我国医药企业的运营成本普遍较高,尤其是物流成本极大的挤占了利润空间,采取管理措施降本增效是我国整个医药行业的企业都需要补上的功课。

    预测医药流通体制的走向

    在美国,三大医药流通商的市场占有份额稳定在90%以上,而我国排名前十位的医药批发企业的销售总额仅占整个市场份额的40%左右,随着我国医改新政策的陆续出台,随着各地以社区药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惠民医药网络的建立健全,随着全民医保如期在2010年实现,我国传统的医药流通体制在十年内必然会被颠覆,医药行业的聚集度会快速提升。

    笔者认为,我国未来的医药流通体制必然会呈现政府买单、监管加强、医药分业、巨头垄断、网络销售兴盛的五大特点。

    具体而言,就是由地方政府委托省内的龙头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医院药品器械的采购与配送业务,小医药批发企业被排除在外;医院实现收入与支出的两条线管理,由政府资助和医院特色经营收入相结合,药品集中招标的主体将是受托的医药批发企业而非医疗机构;在新的流通体制下,各地将涌现出更多年销售规模在6—10亿人民币之间且属于同一医药集团的区域龙头企业, 5年后国内最终将出现5—8家占据相对优势地位的年销售规模超过200亿人民币的医药流通集团;对于没有纳入政府医疗补贴范围的企业药店、私人药店、私人诊所将作为我国医疗力量的补充存在,药店的网络销售和30分钟半径内的送货上门服务将成为主流。今后政府对药品生产与流通的监管力量还会继续加强。

文:张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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