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人才网
最新招聘
地区搜索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山东   安徽
福建   江西
北方
北京   天津   山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黑龙江   河北
中南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西部
四川   重庆   贵州   云南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陕西
最新人才
苏先生 52 本科
王先生 本科 冶金工程
倪先生 50 大专
魏先生 41 大专 自动化
陈小姐 29 本科 计算机科...
张先生 38 其他
郭先生 47 本科 计算机科...
颜先生 34 冶金工程
当前位置:
员工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单位被判支付生活费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银河白 https://www.steelhome.com [钢之家 SteelHome] [打印]
评论本文或转发至:

    被公司高薪聘用后,仅过两月却被口头通知辞退了,这样的遭遇发生在陈先生身上。为此,陈先生申请仲裁,认为公司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存续。那么,陈先生的诉求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员工遭口头辞退  要求确认劳动关系

  原告陈先生称,2010年12月,他参加某公司国际贸易中心组织的考试、面试后,被录用为该公司国际贸易中心法务总监,工作地点为莫斯科。2011年2月,陈先生到公司报到,并被安排在北京总部先熟悉公司情况。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2011年2月至2014年2月,月工资6000美金,试用期为3个月。

  2011年3月,陈先生将赴莫斯科的签证办妥。4月,陈先生回北京准备所需物品时,却发现公司没有如约发放试用期工资。对此,公司表示,将陈先生高薪聘用后,发现他并不合适。由于处于试用期,某公司只是口头通知陈先生解除劳动关系。

  2011年5月,陈先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2012年2月,陈先生又将公司诉至法院。陈先生称,自己虽然从2011年4月起已经不在公司上班,但双方劳动关系并未解除。陈先生请求判令双方自2011年2月至2012年2月的劳动关系存续,要求公司支付2011年4月至2012年2月的工资,总计15万余元人民币。

  被告某公司辩称,双方劳动关系已于2011年4月解除。2011年4月,公司已经与陈先生结清了工资与经济补偿金。某公司认为,陈先生自2011年4月后未向公司提供劳动,可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某公司出示了员工离职交接表,显示离职交接日期为2011年4月7日,但陈先生并未在离职员工处签字。2012年2月,陈先生在一家新公司找到工作,办理了入职手续。

  劳动关系未解除 公司支付生活费

  法院认为,因陈先生与某公司未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无法认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11年4月7日解除。由于陈先生已于2012年2月与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劳动关系此时才实际解除。法院认定,2011年2月至2012年2月,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认为,陈先生主张工资标准过高,某公司应向陈先生支付2011年4月至2012年2月期间的最低生活费8484元人民币。

  口头辞退有漏洞 协商解约是首选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部杨保全律师指出,离职手续对于员工和公司都特别重要,如果员工在离职协议上签字,就不会存在相关争议。本案中,公司认为陈先生刚入职,没有必要履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必要程序,最终酿成了难以弥补的漏洞。

  陈先生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经仲裁、诉讼程序后,法院确认了双方近一年的劳动关系,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单位需向陈先生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70%的生活费。

  杨保全律师认为,本案中,公司支付了陈先生一年生活费,而陈先生也耗费一年的精力用来打官司,最终谁也没有成为赢家。因此,员工与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首选协商解决,由此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劳动争议。

(采编: 钢之家资讯部 请勿转载 垂询电话:021-50583109)

评论本文或转发至:
【免责声明】
本信息中的陈述、数据和观点判断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人的市场操作建议或者投资依据,钢之家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 更多 相关资讯
友情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