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集中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
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决定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在全省联合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行动内容包括:做好关怀慰问、做好出行服务、做好就业和培训服务、做好健康服务、做好文化服务、做好权益维护、做好关爱帮扶七项内容。
通知明确,各部门将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因地制宜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宣传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关心关怀关爱。通过“倡议书”“一封信”等方式开展线上慰问、线上拜年。
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交通、天气等信息,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安全出行、错峰出行。乡村振兴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做好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简化兑付程序,为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落实每年不超过5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强化农民工动态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活动,以节前提前返乡、节后延迟返岗的农民工为重点,有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项目推介、劳务协作、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创业服务。
卫生健康部门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民工疫苗接种提供便利,对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可协调有关机构上门服务。
文化旅游部门负责组织“村晚”等示范展示活动,宣传农民工拼搏奋斗、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落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做到有案必立,申请材料齐备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当场立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全程优先处理,在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组成人员、答辩、举证、开庭等事项一次性通知当事人;对符合简易程序的案件,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快速进入庭审程序,确保立案后30日内审结。
2023年春节前要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定期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积极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梳理欠薪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要集中力量,成立专班,全力侦办,全力追欠免损,尽最大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司法部门要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温暖我心——情暖农民工”等活动,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同时,以建筑施工和制造业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送法到工地、到企业、到劳务市场”等活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农民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强化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加强遭遇急难农民工的救助帮扶。
通知明确,各部门将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因地制宜开展走访慰问农民工活动,宣传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关心关怀关爱。通过“倡议书”“一封信”等方式开展线上慰问、线上拜年。
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交通、天气等信息,引导返乡返岗农民工安全出行、错峰出行。乡村振兴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做好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简化兑付程序,为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落实每年不超过5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强化农民工动态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组织开展“就业访民情”活动,以节前提前返乡、节后延迟返岗的农民工为重点,有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项目推介、劳务协作、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创业服务。
卫生健康部门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有针对性地提高农民工健康防护意识,为农民工疫苗接种提供便利,对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可协调有关机构上门服务。
文化旅游部门负责组织“村晚”等示范展示活动,宣传农民工拼搏奋斗、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落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发、开放一批农民工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举办面向农民工的群众文化活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加大违法惩戒力度,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长效机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做到有案必立,申请材料齐备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当场立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全程优先处理,在立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仲裁庭组成人员、答辩、举证、开庭等事项一次性通知当事人;对符合简易程序的案件,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快速进入庭审程序,确保立案后30日内审结。
2023年春节前要持续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定期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积极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工作模式。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梳理欠薪风险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要集中力量,成立专班,全力侦办,全力追欠免损,尽最大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司法部门要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温暖我心——情暖农民工”等活动,切实做好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同时,以建筑施工和制造业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送法到工地、到企业、到劳务市场”等活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民政部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农民工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强化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推行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加强遭遇急难农民工的救助帮扶。
(采编: 钢之家资讯部 请勿转载 垂询电话: 1805537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