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创新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及档案转递模式取得实效
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从促进就业、集聚人才、维护劳动者权益、实现人力资源顺畅有序流动角度出发,全力推动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辽宁省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搭建集中系统平台,使全省流动人员档案基础数据全部纳入了省级统一管理,并从夯实档案基础数据入手,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畅通“跨省通办”机制,搭建网上经办系统,构建“线上线下通办”模式,实现档案业务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办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同时,积极创新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及档案转递工作方法,2023年初联合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省内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化相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83号),依托教育部门数据平台,采集高校毕业生档案基础数据,并且明确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捋顺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2023年,全省共接收高校毕业生实体档案19.4万卷,数据信息已全部上传至省集中数据库。
2024年上半年,辽宁省人社厅积极创新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及档案转递工作方法,持续优化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实现辽宁省档案管理系统与“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平台”接口联通,实现高校毕业生数据实时协同与调用,同时将入库数据予以同步回流,高校毕业生可通过“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平台”电脑端和手机端查询自身档案状态及存放地。截至7月底,全省各市接收2024届高校毕业生数据突破10万条。
辽宁省内各市不断强化校地沟通与合作,切实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宣传力度,借助各类进校园活动和新媒体平台,开展政策宣介进校园常态化工作,通过政策解读、现场咨询、答疑互动、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促进高校毕业生了解、重视档案,同时加大“跨省通办”、网上经办等业务宣介力度,提高高校毕业生对网上经办方式知晓度,有效分散线下工作压力,逐步使“窗口人工办”变为“网上智能办”,积极将高校毕业生档案政策宣介落到实处。
此外,辽宁省人社厅还统一制作了“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及档案转递系列视频”,并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主流媒体上宣介及推广,同时要求辽宁省内各市及各普通高校同步广覆盖进行宣传。
辽宁省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搭建集中系统平台,使全省流动人员档案基础数据全部纳入了省级统一管理,并从夯实档案基础数据入手,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畅通“跨省通办”机制,搭建网上经办系统,构建“线上线下通办”模式,实现档案业务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办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同时,积极创新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及档案转递工作方法,2023年初联合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省内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化相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83号),依托教育部门数据平台,采集高校毕业生档案基础数据,并且明确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捋顺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2023年,全省共接收高校毕业生实体档案19.4万卷,数据信息已全部上传至省集中数据库。
2024年上半年,辽宁省人社厅积极创新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及档案转递工作方法,持续优化毕业生档案转递流程,实现辽宁省档案管理系统与“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平台”接口联通,实现高校毕业生数据实时协同与调用,同时将入库数据予以同步回流,高校毕业生可通过“辽宁省大学生智慧就业创业平台”电脑端和手机端查询自身档案状态及存放地。截至7月底,全省各市接收2024届高校毕业生数据突破10万条。
辽宁省内各市不断强化校地沟通与合作,切实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宣传力度,借助各类进校园活动和新媒体平台,开展政策宣介进校园常态化工作,通过政策解读、现场咨询、答疑互动、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促进高校毕业生了解、重视档案,同时加大“跨省通办”、网上经办等业务宣介力度,提高高校毕业生对网上经办方式知晓度,有效分散线下工作压力,逐步使“窗口人工办”变为“网上智能办”,积极将高校毕业生档案政策宣介落到实处。
此外,辽宁省人社厅还统一制作了“高校毕业生档案信息化及档案转递系列视频”,并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主流媒体上宣介及推广,同时要求辽宁省内各市及各普通高校同步广覆盖进行宣传。
(采编: 钢之家资讯部 请勿转载 垂询电话: 18055371447)